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裴勇俊告侵權 旅行社反控誣衊
中國時報 2010-02-07【李雨勳/綜合報導】
裴勇俊日前控告韓國旅行代理商S社以他名義號召日本觀光客,組團參觀他常去的商店,嚴重影響隱私,要求賠償1億韓幣(約277萬台幣),但旅行社不服,近日反控裴勇俊經紀公司誣衊商譽,因旅行社宣傳品從未使用裴勇俊照片,僅出現「勇樣」字眼,不算侵犯藝人肖像權,倒過來索賠1億韓幣。
裴勇俊方面斥責旅行社以參觀藝人住所,及常去餐廳、美容院及健身房,吸引日客埋單,要求S社取消該行程未果,才訴諸法律。由於雙方認知不同,靜待司法解決。
身為韓國觀光大使,裴勇俊拍攝的形象廣告5日起在日本首播,之後將在全世界放送。畫面中,他露出招牌笑容,用溫情介紹韓國之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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