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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離婚,須分擔扶養義務
*資料來源:蘋果日報
即使夫妻已經離婚,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滿二十歲,也就是在《民法》規範的未成年之子女,依《民法》規定,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,有保護及教養的權利義務。
而所謂的「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」,包括「扶養」在內,且依《民法》相關規定,父母雖然離婚,但並不影響其對於未成年子女所應負擔之扶養義務,也就是說,兩人仍應按各自的經濟能力,分擔扶養義務。
至於沒有監護權的一方應支付多少扶養費用?法官會先確認小孩每月需要的扶養費用金額,再決定另一方,就扶養費用應該負擔的比例,然後做出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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